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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扩大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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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你科技 2016-02-16 14:30

2月14日,春节后国务院首次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进外贸转型,增强服务业竞争力。试点地区包括天津、武汉等10个省市和5个国家级新区,国家层面给予试点地区包括减税在内的三方面政策支持。

15地试点服务贸易创新

会议认为,扩大开放是助推经济发展和升级的重要举措。在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的情况下,在促进货物贸易发展的同时,加快服务贸易发展,可推进外贸结构优化,培育经济新动能和带动就业。
会议决定,用2年时间,在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10个省市和哈尔滨、江北、两江、贵安、西咸5个国家级新区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国务院常务会议称,重点对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发展模式、便利化等8个方面的制度建设进行探索,有序扩大服务业开放准入。
试点最大利好是税收优惠
国务院会议提出,要加大相关政策支持。在业内专家及试点地区人士看来,试点最大利好是税收优惠。
首先,要在试点地区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享受政策的企业范围由服务外包,扩大到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其他服务行业,给予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并对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据实税前扣除。
其次,要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为试点地区中小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对试点地区进口国内急需的研发设计、节能环保和环境服务给予财政贴息。
另外,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对试点地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全面实施服务外包保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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