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发力共促中国进入品牌经济新阶段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世界已进入品牌经济阶段,20%的知名品牌拥有80%的市场份额。世界各国都在大力培育品牌,加快推动本国品牌走上全球,在世界经济产业利益链中占据有利位置。中国如何适应这种全球化的趋势?如何改变当前我国品牌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产品质量不高、创新能力不强、企业诚信意识淡薄等问题?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等相关方面该如何作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隆国强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认为,中国要想顺应这种国际潮流,应该发挥好政府、企业、行业合力等多方面的作用,共同推动中国进入品牌经济新阶段。
政府可在多方面大有作为
中国经济时报: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政府动员资源能力极强的国家来说,你认为,在品牌建设与传播方面,现阶段政府可以在哪些方面有所作为?
隆国强:我国政府动员资源的能力的确很强。正因如此,我认为,在品牌建设和传播方面,政府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作用。
第一,要唤醒全民的品牌意识,建设品牌文化。其实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居民的品牌消费已成主流,说明需求方的品牌意识比供给方的要强。有很多消费者是比较在乎“我要买什么牌子的东西”的,背后就是要买质量和服务,反而是供给方在这个阶段的品牌意识还不够强。
品牌文化的建立要比品牌意识范围更宽一点,品牌文化包括对品牌的尊重、保护等。它不仅仅表明个体消费很重视品牌,也包括对别人的品牌的尊重,比如对“仿冒其他品牌是一种犯罪行为”是否有清醒的认识。现阶段,在中国可能有很多人并没有这么强烈的品牌保护意识。所以,政府能做的第一件事应该是品牌文化的建设,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爱护品牌、人人享受品牌、人人支持品牌、人人尊重品牌的良好氛围。
第二,要加快品牌的法制环境建设。这是整个知识产权保护里面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包括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从法律制定的层面来说,我国法律条文本身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其实已经很先进了,和发达国家没有明显的差别,我国法律制定的过程本身是参考了其他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然而在执法环节却存在很多问题,突出表现在地方保护上。比如,有的地方官员觉得我这边有一家企业,它可以给本地创造就业,创造税收,即使它是仿冒别人的品牌,地方很多干部都觉得只是仿冒一个牌子,又没伤害它,因而并不会对它采取惩罚措施。这是典型的法律意识不够强的表现,他们看到的是这家企业所带来的利益,因此会采取很多措施来保护它。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把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到了一个新高度,在执法和司法环节上有很大变化,比如设置知识产权法庭专门来审理知识产权侵权的案子,这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还是一个很有力的措施等。所以,营造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环境,这不仅是政府可以去做的事情,也是政府应有的职责,属于市场环境建设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
第三,推动对品牌人才的培养。就像我国缺乏创新人才一样,品牌人才也同样缺乏。可能有相当高比例的企业品牌负责人,都没有学过品牌这一专业,而是自学成才,或都是从这个专业、那个专业转过来的,比如有很多媒体人转型成为企业品牌负责人。
所以,政府应推动高等院校开展品牌学科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院校设立品牌专业;鼓励社会研究机构开展面向企业的品牌建设研究,为广大企业创建知名品牌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开展品牌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广大企业品牌从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为企业创建知名品牌提供人才支撑。
最后,应在国际范围内营造一个良好的中国品牌的形象。说实话,中国品牌现在在国际上的形象并不理想,很多国家就认为“MadeinChina”的产品很低端,还多为假冒伪劣。所以国家要在全球场合去营造这种一个国家形象,让“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成为优质产品的标志。
中国经济时报:你认为在这方面,互联网的出现能发挥什么作用?
隆国强:我个人认为,互联网的出现、发展对我们营造一个好的品牌国际形象有利也有弊,有机遇也有挑战。最大的挑战是如何防止互联网变成一个假冒伪劣商品流向国际市场的新渠道。当然,我们可以更多地通过互联网做很多正面的品牌或国家形象的宣传,这也是一个好的机遇。
企业做品牌要尊重品牌发展的规律
中国经济时报:企业是品牌建设的主体,你认为它们应该如何发挥作用?
隆国强:企业是品牌建设的主体,也是受益者。企业进行品牌建设是其转型升级的内在需要,当然企业也有自己的战略选择,比如,有的企业虽有品牌意识,比如说富士康,它只做企业品牌,但是它没有产品品牌,只做OEM产品。因为它要做同样的产品,就会与客户形成竞争。做企业品牌还是做产品品牌,这是企业的自主选择。有的企业就是要做产品品牌,并且有自己的市场定位。因此,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地位需要得到尊重。不要说这个企业就选择做OEM,非要逼着它来做产品品牌。做OEM也有转型成产品品牌很成功的企业,但也有失败的案例。政府绝不能越俎代庖,去替企业做决策,认为你该做企业品牌还是产品品牌,或该做什么样的品牌。政府也好、行业协会也好、主管部门也好,都要尊重企业的自我选择,你可以唤醒它的品牌意识,可以为它培养人才等,但不要替企业做选择。
对做品牌的企业而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品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重视并亲自推动品牌建设相关工作。建立以重质量、讲诚信、善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品牌文化。企业内部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机制,保证品牌发展战略规划的有效实施。
品牌发展本身是有规律的,企业做品牌还要尊重品牌发展的规律,换句话说,就是把品牌的发展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考虑。对企业来说,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企业品牌是附着在所生产的产品的质量或服务上面的,是附着在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上面,发展好的时候品牌的价值会迅速放大,但是若缺乏持久的竞争力,品牌价值也会很快缩水,慢慢被淘汰。
应发挥行业协会的联系和纽带作用
中国经济时报:在营造品牌建康发展的良好环境这一行动中,行业协会可以发挥的空间很大,它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你认为,跟政府相比,它的独特作用有哪些?
隆国强:在品牌建设与传播方面,行业协会能发挥的作用跟政府有很多类似的地方,只不过是它的手段不一样,它也可以在加强企业的品牌意识建设、品牌文化建设,还有人才的培养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但与政府作用不一样的是,行业协会还是品牌建设的实施主体之一。它可以发挥各行业协会的联系和纽带作用,推广行业先进的营销理论、品牌管理模式和方法,增强行业内企业在市场调研、产品定位、营销策划、传播宣传、公关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引导广大企业走品牌创建之路,推动行业自律,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信誉水平。
行业协会还可以做的一件事是发挥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等品牌建设专业团体组织的作用,开展品牌建设综合研究、品牌价值评价、品牌从业人员培训和再教育。
总之,应该引导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组织,推动建立品牌建设研究、咨询、评价等机构,鼓励地区和行业规范并推广品牌建设咨询和培训服务,加强品牌建设工作专业指导,做好品牌建设社会中介组织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乱评比、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